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专家教你买保险 > 正文
金佑人生——将保障进行到底!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太平洋保险公司推出了“金系列”第5代产品“金佑人生保障计划”,在继承该系列产品原有优势的基础上,金佑人生进一步将重大疾病保障病种从35种增加到42种,并突破性地将保障范围从重大疾病扩展到10种未达“重大疾病”标准的轻症,使保障更加全面和人性化。

  2.重疾保障:如金先生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给付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3.特定疾病保障:如金先生因意外伤害,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特定疾病,给付20%×(2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且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同比例下降。若主险合同有终了红利的,同时给付主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下降部分所对应的关爱金。

  4.红利分配:按低、中、高等红利水平计算,若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理赔,80岁时,累积红利保额将分别达到56645元、83468元、120883元,关爱金将分别达到为35930元、201262元、455653元。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

  注:1.利益演示是基于本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2.详细产品内容以公司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理赔案例】

  周女士,河南省南阳市人,现年49岁,为企业中层管理人员,2009年经我司业务员推荐,投保金系列保障计划40份,保额为40万元,年交保费24040元,至2012年5月共交保费4期,累计缴费96160元。2012年6月突感胸部剧烈疼痛,经送院诊治,确诊为急性心肌梗塞。

  太平洋寿险河南分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确认周女士所患疾病属于金系列保障计划重疾保障范围内,在2012年6月25日将400000元理赔金送到周女士手中,在经济上给周女士极大的支持。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