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夫妻互送保险指定对方受益
张先生和李小姐是刚领了结婚证还没办婚宴的"85后",丈夫在酒吧当调酒师,太太是一家民营化妆品公司的销售。
张先生找到保险代理人张娟,表示自己没有社保,工作也没有保障,老家中父母经济条件也非常拮据。他希望张娟给他做一份保险计划,受益人是他爱人,虽然现在挣钱不多,但想给爱人存些钱,不过希望张娟先对他爱人保密。
就在张娟给张先生送保险计划书的时候,她接到了张先生爱人李小姐的电话。李小姐也表示希望做一份保险计划,受益人是丈夫,想在"七夕"这天作为一份礼物和惊喜送给丈夫。
提醒:
而对于已婚夫妇而言,用一份保单来彰显承诺和责任,特别是在"七夕"制造惊喜,不失为一妙计。
张娟建议,对于张先生这样收入比较有限的新婚夫妻,用来购买保险的支出不宜超过家庭收入的10%,且以意外、重疾、医疗等保障型险种为主。若未能参加当地政府的社保体系,则应适当加大重大疾病的保障额度。这样就可以较低的投入满足最基本的保障。随着两人经济情况的提升,再逐渐增加保额并根据需要购买其他险种。
另外,张娟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像张先生夫妻这样想用保单增加惊喜虽然不错,但一定要注意,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以对方为受益人,那么这份惊喜可以保密,因为指定法定范围内的受益人无需受益人签字。但如果夫妻中一方将另一方作为被保险人进行投保,则由于大多保单需要有被保险人的同意才能生效,所以这个惊喜神秘不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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