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保险法》颁布以后,太平洋保险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经营委员会主席担任组长的《保险法》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销售、营运、产品和合规四个分组。其中,产品工作组由产品、销售、合规、契约、核保、客户权益、保费、IT、风险管理等相关部门组成。
据悉,太平洋寿险经充分研究迅速制定了产品升级调整方案,围绕新保险法实施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具体包括四方面:一是保险条款关于合同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方面内容的修订;二是保险条款用语和格式的标准化和通俗化;三是保险产品系列的优化完善;四是全新个险产品体系的打造。
在合同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条款约定方面,太平洋寿险按照新法规定,根据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并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出的条款行业示范写法,对在售产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合法化修订。同时,本着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水平的宗旨,对保险条款作出了大量人性化、合理化的修改。例如,通过此次修订,促使公司提高理赔效率,进一步优化理赔程序、缩短理赔时限(普通赔案缩短为5天)熏使得客户可以更快获得赔付。又如,新条款取消和简化了老条款中的一些责任免除事项,并对涉及到的术语作出更为清晰的解释,不但使新条款内容更加合理、通俗易懂,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被保险人的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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