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轻症重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后,在确诊重大疾病前,首次患轻症重疾,则轻症重疾保险金责任终止,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20%;若被保险人在年满3周岁前首次患轻症重疾,按轻症重疾保险金乘以表1所对应的比例进行给付。
本计划共提供包括原位癌、脑垂体瘤、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主动脉介入手术等在内的5种轻症重疾保障。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后,首次确诊重大疾病,则主附险合同终止,给付基本保险金额;若被保险人在年满3周岁前首次确诊重大疾病,按重大疾病保险金乘以表1所对应的比例进行给付。
本计划针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发病特点分别设计不同的保障病种,其中未成年人20种,成年人30种,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心脏瓣膜手术等均在保障范围内。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给付基本保险金额,主附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在年满3周岁前身故,按身故保险金乘以所对应的比例进行给付。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将按主附险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15%给付满期保险金,主附险合同终止。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