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分领取费用
部分领取费用是指您在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申请保险合同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时我们收取的费用。
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我们在每个保单年度内提供一次免费部分领取权益,即您在当时保险合同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内的部分领取,我们不收取部分领取费用;超过免费部分领取比例范围的部分领取金额,我们将按本合同第6条第6.2款约定的当年度退保费用比例收取部分领取费用。免费部分领取的具体比例如下表所示::
保单年度第2年第3年第4年及以后
免费部分领取比例20%20%100%
上述部分领取费用将从您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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