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生效一年内,基本保额×10%+ 吉星高照所交保费;合同生效一年后,(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2+终了红利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2+终了红利
满期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额+ 累积红利保额+ 终了红利
附加08定期重疾保险
交费方式:同主险
保险期间:同主险
保险利益:(独立保额)
重疾保险金: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保险金额×10%+附加08重疾所交保费;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保险金额。
重疾种类:33种重大疾病
保险利益说明:
一、生命保障: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10万元×10%+4640元);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2+终了红利。
二、满期领取:保额分红,复利递增,保障金额不断提高,满期领取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三、重疾呵护:若不幸发生合同所列33种重大疾病之一,一年内给付(10万元×10%+200元);一年后,给付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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