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案例】
客户需求:王先生,公司职员,为自己刚出生满30天的儿子王小天投保100份“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100份“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主附险基本保额都是10万元,年交保费62600元,10年交清,红利累积生息。
保障责任
1、祝福金:自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祝福金于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2、祝寿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本公司按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祝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