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
主险
必选附加险
《阳光人寿附加万能重大疾病保险C款》
可选附加险
《阳光人寿附加账户式意外伤害保险》,《阳光人寿附加账户式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B款》、《阳光人寿附加账户式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B款》及《阳光人寿附加账户式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投保须知投保年龄:出生后满30天至5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为以下两项数值较大者:
1、个人账户价值的105%
2、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
投保时,您可以在我们给定的范围内,选定需要的基本保险金额。在符合公司规定的情况下,您还可以申请增加或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附加险轻症重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前,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我们按照本附加合同的约定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的轻症重疾保险金额等于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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