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今年30岁,为自己投保了国寿鸿鑫两全分红险,选择10年交费,基本保额为10万元,每年交费20720元,可以保至李先生年满80周岁。
保险方案: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李先生在每3周年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可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获得生存保险金9000元。如果李先生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幸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将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李先生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会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李先生活到保险期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即80周岁时,可以获得满期保险金15万元,合同终止。(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