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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纠纷 保单最好指定保险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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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母继父为女儿投保,爱女因病身故后,从未给过保险费的生父却成了女儿的保险受益人之一,并要参与10万元保险金的分配。日前,市民张女士陷入了与前夫的一场纠纷中,而这场纠纷的起因是一张保单中受益人一栏的“法定”二字。

  [保险公司点评]

  类似的案例在车祸,以及大型灾害事故,诸如地震、空难中较为常见。在新《保险法》中,对这样的情况做了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另外,在人寿保险合同中习惯上认为投保人是为自己的利益而投保,当发生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同时死亡的情形,应当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更符合投保人为自己利益投保的目的。因此,在本案例中,如果无法确定谁先死亡,应推断小陈先死亡,保险金应作为陈先生的遗产。本案中,应支付给陈太太和陈先生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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