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琳认为,由于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带有一定“强制性”的储蓄,当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便要根据合同规定按期交纳保费,以维持保单的有效性,直至保单期满为止。这样,投保人便能有计划地把资金积累起来,养成有规律储蓄的好习惯。若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退保,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有可能给投保人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这就迫使人们“存”一笔钱在人寿保险公司,做到细水长流,源源不断,保其一生。有效解决了自我储蓄养老不主动、不自觉,随意性太大的问题。
此外,保险公司还具有“专家理财”的性质,保险公司有自己的投资机构、投资团队,预防风险、把握市场机会的能力比普通居民要强得多。
据悉,在美国、加拿大等养老保障完善的发达国家,商业保险已经占全部养老基金的60%左右,完全颠覆了商业养老险在国内一直居于“补充角色”这一传统观念。
买银保产品积累养老金正成越来越多居民的选择
从近年来我国商业保险尤其是人寿保险的发展看,银行保险产品正成为许多居民积累养老金的重要选择之一。
需注意的是:所谓“银行保险产品”,就是通过银行柜台渠道销售的保险公司的产品,银行保险产品不是储蓄,也不是银行理财产品,而是银行代销的保险公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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