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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人身意外保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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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航空人身意外保险(以下简称“航意险”),是指当旅客在乘坐航班期间,因意外事故而身亡、残疾或受到其他伤害时,由保险公司按照条款和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航意险属自愿保险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期限一般在几小时到几十小时之间,即从被保险人踏上保险单上注明的航班始发站飞机舱门,至目的地的飞机舱门不包括舷梯及廊)。

  在飞机未到达目的地之前的停留、绕道过程中,只要被保险人一直跟机行动,其间所遭受意外的伤害均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在旅客已经进入舱门后,由于民航方面原因,飞机延误起飞又让旅客离开飞机,在此期间遭受的伤亡,保险公司也负责。

  航意险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无选择要求,凡是购买了航空公司机票的乘客,无论其年龄、性别、职业、身体情况如何,均可自愿购买一份购买一份或多份航空保险单。

  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情况

  航空意外险有三种赔付情况

  第一、在有效期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

  第二、在有效期内残疾,给付残疾保险金

  第三、在有效期间内,未造成身故或残疾,按3万元的限额给付医疗保险

  航空意外险是非强制险,是否购买自己决定。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有如下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需要指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未定份额,则各受益人平均分配享受受益权。被保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时,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当需要变更受益人时,需要得到保险公司允许并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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