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安联人寿接到客户本人的理赔报案电话后,审核了该客户提交的资料,包括病理切片报告等,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全额理赔了客户投保时附加的短期重大疾病保险9万元。完成赔付后,其重大疾病附加险即告终止,但主险和其余附加险仍然有效,客户当年继续缴纳了续期保费4000多元。
时至2012年3月,李先生不幸身故。经中德安联人寿调查审核,客户身故符合其保单主险的赔付约定,当即做出“二次理赔”的决定,将该保单主险12万元保险金额全额赔付给李先生的受益人。
从上述一份保单获多次理赔的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实现多重保障的原因在于客户购买主险时一并选择了不同功能的附加险。那么,是不是只要购买附加险就可以实现多重保障?附加险应该如何正确搭配?怎样选择附加险才能够发挥其保障优势?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专家覃京来对此解释说:“在上述案例中,客户投保的是一份主险和附加险相对独立的险种,所谓独立,即附加险的赔付不影响主险的效力和赔付,如果满足条件,主险还可以再次赔付。”他认为,这样的搭配通常主险是独立的一份终身寿险或者定期寿险,附加险则可以是意外险和医疗险,包括重大疾病、住院费用和住院补贴,所以客户可以做到一份保单两次理赔。事实上,这种保单组合不仅可以实现两次理赔,甚至可以实现三次、四次甚至多次理赔,在实际案例中,多次理赔常见于客户投保医疗附加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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