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六年、十年和十五年三种
交费期间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年交)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为三年、五年和十年
投保示例:
洪先生,30岁,企业中级管理人员。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洪先生时刻将家人的幸福生活放在心上,因此对自己的健康保障及家庭资产的低风险投资十分重视。经过综合比较,洪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国寿鸿盈两全保险,选择10年保险期间,5年交费,每年交费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为11,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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