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持续交费,额外奖励
如您在本保险生效日起五年内,每年均按时支付期交保险费,则自第六个保单年度起,当您按时支付期交保险费时,本公司将额外分配2.5%的当期期交保险费计入您的个人账户。
五、账户价值,透明公开
生命人寿于每个保单年度向您寄送个人保单年度报告,便于您了解账户价值变化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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