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分析称,这一方面是因为偿付能力有所缓解,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大型上市险企次级债发行额度接近“天花板”。
根据保监会公开数据,2013年保监会共批复长城人寿、中国人民人寿、太平财产、天平汽车保险、民生人寿以及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等6家险企发行次级债,共计267.53亿元。其中,去年3月保监会对保险集团公司放开次级债募集资格之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紧接着在4月就获批发行次级债,获批额度高达160亿元。
尽管如此,2013年险企次级债发债规模较之前几年的节节攀升可谓锐减。据平安证券统计,2009年到2012年险企次级债发行规模分别为145亿元、208.5亿元、577.5亿元和731亿元。如此计算,2013年的次级债发债规模相较2012年同比下降超过六成。即使加上中国平安(601318,股吧)发行的260亿元可转债,险企去年总的发债规模为527.53亿元,仍然低于2011年和2012年。
“次级债融资规模锐减并不是因为保险公司找到更好的融资方式,而是因为保险公司次级债本息合计基本都接近可发行的上限。”平安证券非银行金融首席分析师缴文超表示。
根据《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保险公司申请募集次级债,募集后累计未偿付的次级债本息额不超过上年度末险企净资产的50%。据缴文超的计算,除太保产险和平安产险外,多家上市险企的次级债发行额度已接近“天花板”。其中,人保财险次级债本金占2012年末净资产比例为44.4%,太保寿险为41.1%,新华保险为41.8%,而平安寿险和中国人寿也分别达到32.3%和30.5%,发行空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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