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大病保险加速
2月8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了《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14年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
就在通知公布之前,2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其中涉及到医疗保险的合并,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姚宏文表示,卫生计生委已经对新农合做了新部署,推进新农合基金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做好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监会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指导意见》指出,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据人社部统计,截至2013年10月下旬,全国已有23个省份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确定120个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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