噱头为主有误导之嫌
专家认为,“怀孕险”、“赏月险”、“单身险”等险种,以贴近社会热点为优先考量,如情人节、中秋节,或是大众关心的“剩男剩女”现象,但这些产品是否应当推广仍存疑。一方面,这些产品所保障的内容,某种意义上并不具备风险性质,而是保险公司为迎合大众心理,借此推广业务的创新手段,这类保险产品的推出过程中,噱头成分较大。比如,“中秋赏月险”本叫做“赏月不便险”,此产品并不是新推出的独立险种,而该公司一款人身意外险的附加险,不仅乘了中秋节的东风,还为去年新上线的淘宝保险赚足关注。而太平人寿“单身险”全称叫做“太平黄金(1306.50,3.60,0.28%)圣斗士单身保障”,名称上便力求取得目标顾客群,即青年人的注目,实质上是一款一年期的旅行交通意外保障险,而非所强调的“单身保障”。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华东政法大学保险法研究所主任李伟群认为,部分新型保险产品名称与实际内容不符,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服务创新仍需重“内功”
李伟群认为,此类新型保险产品的问世,是保险公司迫于传统产品市场已饱和的竞争压力,从而做出的创新之举,但某种程度上难免激进,产品设计也较为粗糙。有市场人士表示,这些产品设计更多是为了噱头炒作,难以持续。实际上,记者在安联财险官方网站看到,由于过了时效期“赏月险”早已销声匿迹。面对频频问世的“雷人保险”,不少消费者持谨慎观望态度。大多数网友认为这些产品时间点把握较好,尽管关注、收藏者不在少数,但记者在平安保险天猫旗舰店看到,“怀孕险”自推出以来,仅售出79份,购买者寥寥。
专家认为“雷人保险”目前虽符合法规要求,无明显违法现象,但商业宣传也应遵守社会公理秩序及道德风俗。今年1月,保监会下发《关于促进人身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宣传销售文本和用语应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保险产品主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业内人士表示,这一规定的出台,将有效规范保险市场,适度控制“雷人”炒作概念之风。(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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