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了等于白赔?南京这家公司两次起诉交警队还钱,但当地法院不受理。无奈之下,公司只好回南京起诉,将保险公司和交警队告了。
南京司机撞死无名氏,安徽交警索赔16万
小吴是南京六合区某物流公司的司机。2013年7月1日凌晨,他开着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去安徽。车子在滁州境内一条省道上时,由于已经深夜,路上人车稀少,小吴就壮胆开起了快车,结果在一个路口撞死了一名女子。
事后,滁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小吴超速行驶,而行人属于横穿马路,双方负同等责任。
由于死者身上没有任何证件,也找不到通讯工具。按照程序,交警大队刊登了启事,最终因无人认领,按照无名尸体火化。
但人不能白白撞死,交警队决定替死者维权,向小吴所在公司索赔16万余元,包括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公司交了这笔钱。
交警队声明,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关于不明身份人员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相关规定,这笔赔偿将上交滁州市财政国库统一支付中心,用于赔偿和办理死者的丧葬事宜。为了便于公司日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交警队还特意出具了一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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