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2013年3月1日实施的《农业保险条例》,使得加快宿迁农业保险发展,找准宿迁现代农业与现代保险业的契合点和切入点,成为一道迫切需要解决的严峻课题。
宿迁农业保险发展卓有成效
近年来,宿迁农业保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实现了快速健康发展,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大幅提升,服务“三农”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宿迁市“联办共保”经营模式在全省推广,下辖沭阳县被评为“全国农业保险示范县”、泗洪县被评为“全省农业保险示范县”。
保险经营主体不断扩大。宿迁市共有市级保险公司32家,其中产险公司18家、寿险公司14家;从事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有中国人保财险和紫金财险2家保险公司;有10余家保险公司从事农机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涉农保险业务;有2454名农民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工作。
社会保障功能持续强化。2012年,全市农业保险承担风险总额57.1亿元,农业保险赔款共计6838万元,其中主要种植业险种赔付4618万元,高效农业险种赔付2220万元,充分发挥了农业保险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实现了财政补贴资金投入的放大效应。
高效农业保险占比领先。2012年,在全省13个地级市中,宿迁市高效农业保险保费占农业保险总保费的比重为49.59%,是2011年占比19.35%的2.6倍,占比排名全省第一,比全省平均高17.12个百分点,沭阳县高效农业保险保费占农业保险总保费的比重为54.48%,在全省106个县域中排名第一。
保费收入保持高速增长。近年来,全市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始终保持高速增长。2012年,全市农业保险保费总收入为2.87亿元,是2011年的2.1倍;其中高效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为1.49亿元,是2011年(2700万元)的5.5倍。
政策性农业保险应保尽保。主要种植业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12年全市共承保小麦359万亩、水稻291万亩和玉米46万亩。设施农业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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