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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一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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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到“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流动的农民工群体将成为最大受益者,不再因进城打工后无法享受累计权益而退保。

  根据《意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仍然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个人缴费方面,“并轨”后的城乡保设置12个档次,其中100至1000元每百元设置一档,还有1500元、2000元档。

  较此前而言,城乡保缴费档次增多、缴费金额提高,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政府补贴方面也有所增加,地方政府给予补贴时,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意见》还明确规定了在户籍地参保的原则,把原来没有被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人员全部纳入进来,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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