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养老金体系中的各个支柱之间发展失衡,各自功能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基本养老保险依旧承担着主要的养老职能,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第三支柱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滞后。曾有一个测算,我国城镇职工的养老金来源中,基本养老保险占50%以上,企业年金占比不到5%,商业养老保险也比较低,主要依靠家庭互助和居民个人储蓄。
如何实现“老有所养”?我们国家经过不断的改革探索,在坚持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承担职工养老责任的基础上,形成了按照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金的社会化程度,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整体思路。
《当代金融家》:未来中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应如何完善?
王建:根据国际的经验,首先国家要承担一些基本养老保险的义务,然后企业要为自己的员工办理企业年金,员工再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进行一些补充。但中国的情况有些特殊,老龄化趋势来得特别快,而且中国老龄化来临的时期,实际上正处于中国的人均GDP很低的时期(人均大概3000美元)。在这个现实基础上,让国家拿出更多的财力落实社会保险的替代率,如果定的期望值过高的话,实际上不现实。现实是,在国家财政的负担范围内,政府只能建立一个提供较低标准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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