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险知识】一般而言,申请复效要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不得超过复效申请的保留期限,一般标准保险合同条款规定的复效申请期限是合同失效之日起的2至3年之间,并期间不曾退保或把保险单变为定期寿险;
第二:被保险人必须符合可保条件。在原保单失效期间,被保险人的条件可能发生变化,特别是失效期较长的保单。因此,在申请复效时,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人提供体格检验书和可保证明,以说明被保险人的投保条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保险人可根据此来决定是否同意复效;
第三:投保人必须一次性补缴失效期间所欠缴的保险费和利息,扣除应分配的红利,并归还所有保险单质押贷款。
一般而言,相较于重新订立一个新的保险合同,复效原合同将是投保人的更优选择。因为,相对于原订保险合同时的情况,被保险人的年龄已经增加,健康状况也有可能有所下降,甚至保险公司已停止销售原有业务类型。这也意味着,投保人可能会支付较高的成本来购买或已经购买不到原有保单类型。因此,复效条款事实上是给予投保人在申请复效和重新投保之间的选择权,如果想要继续投保,又没有超过复效期的投保人,建议使用复效条款进行复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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