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经济的付出都是有一定的权利“回报”或匹配。你捐款,你就有权了解款项的使用情况;你花2元坐空调车,你就有权要求汽车在一定的温度范围内安全地按线路行驶;你买了保险,你就有可能拥有如下几项权利。
1.“反悔”的权利
尽管是一个很正确的决定或选择,当购买的过程没有被很好地消化,掏腰包的一方难免会有点后悔——后悔因为磨不开情面胡乱买下一个保险,后悔虽然是好东西但没有与家人商议就购下高额保险。如果这样,你就可能会意识到“反悔”的权利对你很有需要。一般寿险保单,根据《保险法》的规定,都有一个“犹豫期”或者说是“冷静期”。这一权利使你可以在收到保险单后十天的时间内,再次思量自己买的保险是否必要,保障是否恰当,甚至选取的缴费方式和保险期限是否合适等等。在此期间,你可以找你的业务员,或者致电保险公司,对你的疑惑进行确认。如果结论真的是你买的保险不适合你的话,你可以要求撤销保险单并拿回自己已经缴纳的所有保险费。当然,在讲到这个权利的时候,我还想多嘴一下,就是很多人在买保险的时候总或多或少有一点失落的感觉,但到保险真正发挥作用的时候,还是会感慨当初无意的误打误撞给自己解决了不少麻烦。
2.解除约定/合同的权利
如果保单已经存在几年了,你忽然有强烈的愿望不想再继续这张保单,你可以运用你的“退保”,即结束保单,拿回保单现金价值的权利。但必须提醒的是,无论什么样的退保,受到最大损失的是退保的你。所以,退保前一定要想清楚为什么不想继续这张保单了?你其实还可以运用许多其他的权利,同样能解决你的问题而无需付出因退保而造成的经济代价——如果你对你的业务员不满意,请参照权利三;如果你对投资类产品的业绩不满意,可以先尝试看是否可以通过权利六去解决;如果你急需要现金,那么你可以通过临时借款(权利八)而非退保的方式解决;如果你只是不想再多交保费,是否想过其实你也有不交或缓交保险费的权利(权利四)?如果你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极为担心,那就记住至少还有“割肉”退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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