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保范围
(1)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身体健康的学生、儿童,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2)新学生险投保范围可以扩大到大学生甚至博士生
交费方式: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或续保时一次交清,也可以按本公司同意的分期交付方式交付。
(1)保险期间为半年的,分期交付方式为季交,保险费到期日为本合同季的生效对应日;
(2)保险期间为一年的,分期交付分为半年交和季交两种方式,保险费到期日分别为本合同半年和季的生效对应日。
三、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半年或一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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