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
1、满期保险金。保险期满可领取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保险金额。
2、身故保险金。一年内(含)非因疾病身故: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一年内(含)因疾病身故: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一年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
3、意外身故保险金。额外给付一倍保险金额。
4、累计红利。红利分配保证不低于公司当年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70%,红利可以现金形式领取或者保留在公司以复利形式累积生息,还可用以抵交保险费。
投保示例:
王女士今年45岁,想为正在上大学的18岁儿子准备一笔资金,供毕业后创业或婚嫁使用。她为儿子投保了10份五年交费的“吉年红”,每年投入10000元。经过10年积累,到儿子28岁时可以领到一大笔资金,包括:保险金额54810元+累计红利,同时孩子还拥有长达10年的保障。
王女士的儿子非常喜爱打篮球,为避免儿子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经济上的额外负担,她投保了主险“吉年红”之后,又选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额50000元,当年年交保费900元,若儿子在投保三个月后不幸因意外住院医疗,花费住院费(床位费)、挂号费、诊疗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费、手术费等各种费用42000元(符合社会医疗保险赔付规定),则根据合同,在扣除200元免赔额后,儿子可获得保险金4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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