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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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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主要规范了个人投资连结保险和团体投资连结保险的投保方法。我国现在的投连险计算过程都应遵循此规定。

七、投资账户评估及投资单位的买入价和卖出价

保险公司评估投资账户价值,应当先判断投资账户处于扩张阶段还是收缩阶段。从长期趋势来看,投资单位的申购数量大于投资单位的赎回数量时,投资账户处于扩张阶段;反之, 当投资单位的申购数量小于投资单位的赎回数量时,投资账户处于收缩阶段。投资账户价值和投资单位的价格计算如下表所示:

   处于扩张阶段的账户  处于收缩阶段的账户
总资产 以账户资产买入价(即市场主体卖出价)计算的所有投资资产的价值,加上假设在账户评估日买入所有投资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和税金
现金资产
应收已卖出资产收入
应收已公布的红利收入
预提利息收入
其他资产 
 以账户资产卖出价(即市场主体买入价)计算的所有投资资产的价值,减去假设在账户评估日卖出所有投资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和税金
现金资产
应收已卖出资产收入
应收已公布的红利收入
预提利息收入
其他资产

总负债
应付已买入资产款项
应付税金
应付资产管理费
其他负债
账户价值(NAV)
账户价值= 总资产-总负债
投资单位数
N
投资单位价值(P)
P = NAV / N
投资单位卖出价(Pb)
Pb = P
投资单位买入价(Po)
Po = P ×(1+买入卖出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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