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收取
一、初始费用
投保人每次所缴纳的保险费进入指定投资账户前,本公司将分别按照每笔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扣除初始费用。本产品所收取的初始费用最高不超过投保人每次所缴纳的保险费的5%。目前本公司对本产品规定的初始费用比例详见下表:
当前费用比例
|
最高费用比例
|
|
首次缴纳
|
3%
|
5%
|
追加缴纳
|
3%
|
5%
|
本公司将按照投保人的指定,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立即按如上表所示的比例从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中扣除初始费用;投保人每次追加缴纳保险费时,本公司均将按照上表所示的初始费用比例从该笔保险费中扣除相应的初始费用,并将剩余部分按照下一个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买入价转入投保人指定的投资账户。
二、资产管理费
资产管理费于评估日评估投资账户价值时收取。本公司按各投资账户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资产管理费的标准于保险单上载明,此比例的年度百分比最高不超过2%。计算公式如下:资产管理费=投资账户资产净值×距上次评估日天数×资产管理费收取比例/365。目前本公司对不同投资账户规定的资产管理费收取标准如下:
账户名称
|
当前资产管理费比例
|
最高资产管理费比例
|
积极成长型账户
|
2%
|
2%
|
平衡配置型账户
|
1.5%
|
2%
|
稳健收益型账户
|
1.3%
|
2%
|
基金精选账户
|
2%
|
2%
|
本公司有权在上表列明的最高管理费比例范围内调整该项费用,但调整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投保人。
三、保单管理费
本产品不向投保人收取保单管理费。
四、风险保障费用
投保人如选择投保可选部分的保险责任,本公司将以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CL2000-2003)提供的预定死亡率为标准提供保障费率,并根据可选部分的保险金额、被保险人的性别和收取风险保障费用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确定风险保障费用。
风险保障费用的计算方式为:可选部分的保险金额乘以预定死亡率的一定百分比,该百分比不大于100%。目前本公司规定的现行预定死亡率比例标准为100%。
本公司在本合同的生效日及月生效对应日以扣除投资账户中投资单位数的方式收取当月的风险保障费用,并根据投保人选择的投资账户,按照稳健收益型账户、平衡配置型账户、积极成长型账户、基金精选账户的排列顺序,首先从排列顺序在前的账户中扣除,如果该账户内的投资单位数能够满足扣除要求,则不再在其他账户中扣除。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