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投资连结险精算规定》后,七类费用您一定要注意,它们分别是: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死亡风险保险费、手续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和退保费用。
新的《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万能险精算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新规中明确了投连险只能收取下列费用: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死亡风险保险费、手续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和退保费用;万能险收取初始费用、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手续费和退保费用。要想明白投资,先要弄清楚上述费用。目前保险公司新推出的投资型保险大都按照新精算规定设计,下面以投连险为例了解一下有关费用。
初始费用
初始费即保险费进入投资账户之前扣除的费用,就像是基金的申购费、认购费。通常期缴型投连险按照每个保单周年递减的比例来收取。按照规定,第一年最高不超过所缴保费的50%,以后逐年递减,一般从第六年开始就不再收取初始费,额外保险费初始费用比例的上限为5%。趸缴型的则是一次性收取一定比例的初始费,分为5%和10%两个限额。
不过,现在市场投连险竞争激烈,许多保险公司早就将初始费降得很低,以此吸引投资者,如联泰大都会人寿、中德安联均推出趸缴型投连险初始费率仅为1%,广电日生的同类产品初始费比例则为零。
期缴投连险和万能险初始费用上限 |
|
保单年度 |
初始费用上限 |
第一年 |
50% |
第二年 |
25% |
第三年 |
15% |
第四、五年 |
10% |
以后各年 |
5% |
趸缴投连险和万能险初始费用上限 |
|
保险费 |
初始费用上限 |
人民币50000元及以下部分 |
10% |
人民币50000元以上部分 |
5% |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