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一、平安保险公司的智盈人生万能险,合同4.1条款中的期交保险费规定:交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那么就是说交费期限为终身对吗?
合同规定是要终身交的,不过,合同本身也有缓缴功能。
条款中:缓交保险费的前提是保单价值足以支付保障成本,保障成本是每月扣除的,请问如果投保人在交了几年保险费后,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没有按时期交保险费,那么保障成本在每月继续扣除,(一直扣到被保险人身故为止)总有一天会扣到保单价值小于保障成本,这时合同终止对吗?
如果没钱可扣,合同终止。
如果是这样那么此保险必须为终身交费,但业务员说可以交10年或15年,就不交了,这怎么理解?
万能险可以在有帐户值的情况下缓缴。
条款5.6中保障成本的收取并没有说明收多久。条款5.7中说明如果保单价值不足以支付保障成本时,交费期限有60天的宽限期,客户如何知道他的保单价值小于保障成本了呢?
打客服电话或者联系平安代理人应该都可以。没钱了,保险公司应该会提前通知你的。
二、客户可随时支取“保单价值金额”当年的保单价值金额在合同的条款5.3中,客户如何查寻?合同中也没有资金测算图表?
这个估计也只能打95511查询了。
三、网上说本险由《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和平安附加智盈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组成,是否是业务员指终身寿险身故保障12万,(这个赔付是不论以任何原因身故还是另有规定?)在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内进行赔付,除外责任列明的都不会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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