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保单账户
2.1 保单账户与保单
账户价值
我们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设立保单账户,用于记录本主险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保单账户价值随着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持续交费特别奖励、保单利息计入保单账户而增加;随着保障成本的收取、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而减少。
被保险人身故或现金价值退还后,保单账户终止。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会向您寄送保单年度报告,告知您保单账户价值的具体状况。
2.2 保险费的支付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费分为期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
期交保险费
投保时,您可以和我们约定每一保单年度支付的期交保险费金额,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约定的金额须符合我们当时的投保规定。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在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向我们支付期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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