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分析认为,商业养老保险是通过年轻时选择投保、未来定期领取现金的方式实现养老规划的。不同于“强制储蓄”的是,投保人在投保期间还将享受到各类风险保障和保单红利,是一种低风险、收益稳定的理财方式。投保养老险应该越早越好,投保年龄越小所缴保费越低,而且在红利的积累上也更合算。
泰康人寿:“永福人生”集养老、教育、理财于一身
泰康人寿新推一款中长期家庭理财保险产品——《泰康永福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专门为家庭储备子女教育金、婚嫁金、个人养老金等中长期理财目标而设计。
据悉,0至60周岁的人都可投保该产品,覆盖范围较广。
据了解,该产品交费方式有一次性交费、5年交或10年交,非常适合收入预期不稳定或其他有短期交费需求的客户。同时其年金的领取起始时间可选择为合同生效后15年、20年或者自55周岁、60周岁起,可满足不同人群的退休和子女教育金储备规划,希望提前退休的客户可以提早支配生存年金,补充退休费用的不足。而年金领取方式客户可自由选择,可以按年、按月领取固定年金,确保生活保持稳定,锁定退休后的现金流或孩子的教育支出;也可以一次性领取全部年金,方便客户自主管理现金流。
中国人寿:力推两款年金保险产品
在中国人寿,有两款年金保险产品颇受人们关注。其中之一是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出生30日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投保该产品。据了解,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4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生存,每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关爱年金;生存至年满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按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另一款产品是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年满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据了解,该产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55周岁和60周岁两种。自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9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年金;被保险人身故,按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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