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答: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1)基础养老金。目前国家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今后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5、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年满60周岁时应按月领取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6、政府对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何优惠政策?
答: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各统筹地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7、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如何转移接续?
答:(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其户口在县(市、区)之间转移的,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应随同转移,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续保缴费手续。但参保人员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后户口发生变动的,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不随同转移。(2)城乡居民外出务工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后,在未达到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返乡的,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国家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出台后,再按规定转移接续。(3)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后来到用人单位就业的,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参保地应将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封存。待国家出台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后,再按规定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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