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养老保险“牢靠”
在经济发达的社会,一般而言,每个人的养老保障由三部分构成,一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这部分比例大约占养老金总数的30%。二是企业为员工准备养老的企业年金,比例也是30%左右。三是个人为养老准备的资金,包括保险、基金等,这部分比例大约占养老金总数的40%。
在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中,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外,企业年金和商业性养老保险是另外两大有力的补充。企业年金(俗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在未来潜力巨大,但由于在中国刚刚起步,具体的配套政策等还有待完善,而且最重要的是最终的选择权和主动权都在企业手里,员工个人是无法掌控的。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是可以由自己来决定是否购买,并可根据自己的能力进行灵活的自主规划和选择。
在通过个人理财方式准备养老金这一块,相对于基金投资而言,商业养老保险的长期益率并不占优,但为何仍然要选择这一渠道作为个人养老理财的一部分呢?这是因为养老计划最基本的要求是追求本金安全、适度收益、抵御通胀、有一定强制性原则,与一般资金投资追求收益较大化原则有别,而保险恰恰有一个强制储蓄的特点,对于平常消费倾向明显,储蓄率低、投资习惯较差的人群而言,购买商业养老险显得更为稳当,更有效力。同时,对于家庭成员有长寿倾向的人群而言,选择养老保险就能够“活得越久,领的越多”,这是其他理财方式无法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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