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的简要介绍:
(1)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在选定的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保险公司按所缴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即退还保费),保险责任终止。
(2)给付10年固定年金:
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未满10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至满10年,保险责任终止。
(3)终生养老保障:
若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健在,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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