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铭来:个人商业养老免税的做法是可行的
南开大学保险系主任朱铭来近日接受采访时称,在美国同时有企业年金和延税优惠购买的补充养老商业保险,其做法是一种“二选一”的模式,即如果个人在企业组织中参与了企业年金的补充养老体系,享受了税收优惠,在个人另外单独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时就不能再享受;或者没有企业组织的个人,在没有企业年金账户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以个人名义购买可以延迟纳税的商业养老险。
朱铭来认为,美国能采取这种做法,是因为美国个人养老体系信息比较完备,个人养老安排时不可能同时享受两种税收优惠,而在国内,这种信息还不全面,为避免个人税优幅度过大给税收部门带来的征收压力,采取企业年金不免税,个人商业养老免税的做法也是可行的,也符合中国国情。
孙祁祥:重点发展年金险业务,特别是养老保险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风险管理及保险学系主任孙祁祥1月在发表的题为《2010年保险业:能否延续“逆势成长”的辉煌》一文中说,对于人身险业务来说,在寿险与年金险业务的组合中,重点发展年金险业务,特别是养老保险,这是由家庭结构的变化、人们预期寿命的延长等各种因素决定的。
申曙光: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应占养老费用的25%-40%
1月23日,在恒安标准人寿联合新快报举办的养老专题讲座上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申曙光教授认为,养老压力在70后、80后这辈人身上尤显突出。70后、80后中的大部分人是独生子女,有限的收入不仅要负担养育子女、赡养双方父母的重任,还要不断贡献给高速发展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可以预见的是,30年后,当他们踏入退休的行列时,仅靠传统的储蓄和社保来养老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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