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供基本经办服务的基础上,保险公司应该逐步探索与新农保制度更深层次的衔接与合作。一方面,围绕风险管理做文章,加大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力度,积极开发与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项目对接的补充保险产品,以及其他相关保险产品服务,构建适应农村需求的多层次保险保障网。另一方面,围绕基金管理做文章,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合作,在确保安全性、收益性的前提下,为基本养老保障基金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保证保险公司参与新农保业务的可持续性,关键是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成本控制和风险管理。从服务购买者来看,之所以政府选择购买服务,主要是源于成本与收益的权衡,如果商业保险的参与无法满足这种基本的需要,那么合作的基础必然丧失。
从服务提供者来看,保险公司要注重效益,应该充分利用公司已有的资源,用存量资源提供增量服务,而不是另行扩张机构人员,带来更大的投入成本。要注重以提供服务带动增值服务,通过新农保促进其他保险业务发展,实现基本养老与补充养老的良性发展。从最终的服务成果享有者来看,参加新农保的农民,需要的是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利益攸关方的共同需求,决定了保险公司参与新农保必须加强管理和成本控制,这直接关系到商业保险与新农保合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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