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全市保险工作要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三区三城”建设的总目标,积极深化改革创新,拓宽服务领域,健全市场体系,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
在措施落实上,要扎实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围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抓好“三农”保险。要认真总结苏州农业保险6年试点经验,继续抓好政策性保险传统险种,因地制宜推出具有苏州特色的新型险种,继续扩大覆盖范围,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和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涉农保险产品,
二是围绕保障民生和社会维稳,做好重点行业和特殊群体保险。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面,逐步建立覆盖全省各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做好学校、医院、旅行社等重点民生领域的保险工作。
三是围绕促进经济增长,提升保险服务水平。利用保险资金的长期性、稳定性优势,积极争取保险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引导总公司将更多的资金投向重大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交通、新能源、养老、环保等重点工程项目以及新兴战略产业。
四是围绕保险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保险知识的学习,做到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提高运用保险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升政府社会管理水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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