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利国利民,既可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缓解农村社会保障的压力,又可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和生活水平,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此政府应当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税收减免,如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保费减免营业税、个人代理人减免所得税等,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诱导机制,扩大农民商业养老保险服务的覆盖面,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保险公司的经营压力,更大程度上鼓励保险公司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设立保险经办。保险监管机构应加紧制定和完善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政策和法规,为农村保险业发展创造一个宽松有利的环境,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积极开拓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
(二)加大商业养老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商业养老保险意识
针对农民保险意识比较薄弱,政府和保险公司应深入广泛地开展好宣传工作,通过县乡村广播电视系统、墙体广告、电影下乡、文艺下乡等文化娱乐形式进行商业养老保险宣传,结合发生的、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保险理赔事件,深入浅出的对比分析,凸显出商业养老保险的保障功能,定期组织召开产品说明会,提供咨询服务,送文化、送保险知识下乡,帮助农民树立风险保障意识,转变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让农民认识并接受商业养老保险,使农民真正认识商业养老保险、了解商业养老保险、积极主动地参加商业养老保险。
(三)加快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创新
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发展基础在于开发设计适销对路的产品,如何将农民的潜在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需要在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创新上寻找突破口。根据不同农村地区的经济收入、家庭人口结构、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对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需求特点,开发适合当地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在功能设计上,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应突出保障功能,保险金额要适当,提供的保障水平和农民缴费能力相匹配;在条款内容上,要简单明了通俗易懂,便于被农民理解和接受;调整商业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增加缴费的弹性,使缴费方式更加适应能民的收入特点,在业务方式上尽量简化程序,以投保简单、便于携带的卡折式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为销售重点突出保险的便利性。
(四)加强营销管理,拓展营销新渠道
保险公司要积极摸索适合农村业务营销员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针对农村营销人员理论知识薄弱的现状,坚持培训学习以实用性为主,多进行典型事例的解剖,对新开办的险种,要及时将条款通俗化、简单化和要点化,以便于宣传;加大对营销人员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诚信意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营销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制定切合农村实际的营销人员活管理和业绩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特别是要对营销员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而且要把处理结果公布于众,将不良影响尽可能降到最低,提高农民对商业养老保险公司的信任度。此外加强与银行、邮储等合作,利用银行、邮储地网点优势,实现优势互补,最终形成多渠道、广覆盖的农村保险服务网络体系更好地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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