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市场行为,其缴费较高,相应的保障也高,并且用户可以灵活选择保障程度。
优势:客户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对退休后的需求进行选择;品种与领取方式多样,可按月、按年领,也可一次性支取养老金;对开始领取年龄可约定选择;大部分产品,不管寿命多短,本金都能返还。
劣势:缴费相对较高,年龄越大缴费越高;一部分产品,规定领取到的年龄有最高限额。
相信有很多保险从业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常常会碰到客户这样说:“单位已给我们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不需要再投保商业保险了。”真的是这样吗?
案例分析:
张某在某个周日,不幸遭遇车祸遇难。当地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这次车祸丧生的9人中,没有一人购买商业保险。张某遇难时年仅45岁,生前参加社会保险,张某妻子最后领取到的社会保险金为583.46元(不包括肇事单位的赔偿和本单位的抚恤金)。
这虽然是一个令人很难相信的数字,但从社会保险角度来说,却是合情合理的。这必须从社会保险的险种和保险责任谈起。目前,社会保险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等五大类。
张某虽然参加了社会保险,但由于他是在工作八小时以外的回家途中遭遇车祸,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与失业保险无任何联系;事故后立即身亡,没用上医疗保险;至于养老保险,又因他遇难前未到退休年龄,也未能用上。所以,张妻得到的583.46元,是社会保险办公室退还的张某生前缴纳保险费的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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