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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养老产业体系与保障制度 离不开商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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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总裁杨超的两份提案均聚焦中国养老保障领域。如“关于健全完善养老产业体系、积极应对老龄化挑战的提案”以及“关于推动企业年金发展、完善养老保障制度的提案”。

  养老保障制度“一柱独撑”

  而在“完善养老保障制度的提案”中,杨超表示,我国确立了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共同构成的“三支柱”养老保障制度框架;截至2009年底,从基金规模来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保险的占比分别是80.88%、15.51%和3.61%;目前仅基本养老保险真正起到了“支柱”的作用,养老保障制度基本上仍处于“一柱独撑”的局面。

  因此,杨超建议政府加快推进企业年金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年金功能,满足人们第二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

  不过,基于目前企业年金政策多是部门规章,层次较低,致使各部门之间难以有效协调配合,也使企业年金制度在地位和重要性上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同等、不匹配。杨超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企业年金管理条例》。

  此外,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完善企业年金管理。包括进一步完善资金运用渠道;尽快推出集合计划管理办法,提高股份公司、民营和外资公司以及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扩大企业年金的覆盖范围;尽快解决“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问题等。

  最后,杨超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加大对企业年金的税优措施力度。提高企业和个人缴费的税前列支比例,取消对企业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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