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热”起来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商业养老保险覆盖人群逐步扩大,业务规模迅速增长,保险业已开发养老险品种达百余种,业务种类包括个人养老年金、团体养老年金和企业年金等,2001年以来年均增长速度为15%,2006年更是实现保费收入626亿元,已积累养老保险基金2000多亿元。
《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出台
不久前,国家保监会颁布了《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保险业第一部专门规范养老保险业务的管理规章,《办法》对市面上养老保险作出明确要求。
《养老保险管理办法》中明确鼓励养老保险产品的年金化领取,也就是鼓励终身年金领取方式的个人养老保险产品。保险业人士介绍说,鼓励年金化领取可以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提供伴随终身的老年收入,真正实现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障目的。另外,如许多条件允许的企业为员工规划的企业年金,就明确规定男女员工必须达到一定年龄才可以支取,目的就是要保障养老款真正能够养老用。
另外,新出台的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还在控制投资风险上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养老保险资金的安全性并兼顾收益。办法规定,对于投保人或受益人具有投资选择权的养老保险产品,在合同约定开始领取的前5年内,保险公司不得向其推荐高风险投资组合;如果个人自愿并坚持选择高风险投资组合的,保险公司应向其书面提示投资风险,投保人或受益人应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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