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积生息的优势在于其复利计息,其复利结果不容小觑。例如:上述投保人购买保额为10万元的分红重疾组合保险,第一年的分红仅有19元(按中等利率测算),到第10年累计分红可达1789元,第20年8659元,第30年23257元,第50年达到10万元。第70年甚至达到20万元。另外,保险公司的分红水平还同公司经营水平有关,如果公司经营水平较高,利润与未分配盈余数额较高,分红水平还会更高。
利用累积生息法来购买分红险,还可以解决客户的资金周转问题,如果投保人在投保保险第35年时,也就是大约60岁左右时,突然急需一笔现金,就可以先把保单中的累积生息部分提取出来(大约3.4万元),可以应急。
利用累积生息还可以帮助投保人解决部分养老问题,在该投保人60岁左右,现金价(1702.00,23.40,1.39%)值与累积红利达到11万元,也可以拿出来补充养老金;甚至还可以将保单现金价值与累积红利一起进行年金转换,按每月领退休金的形式领取,活得越久,领得越多。
不过,陈长顺也提醒到,这两种分红领取方式是可以随时变更的。一般保险公司会默认累积生息方式为客户的优先选择方式,如果客户没有做出选择,保险公司会认为客户已经同意选择累积生息方式;同时如果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也可根据需要灵活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例如一开始客户是选择了交清增额,当保额增大到一定额度,客户觉得不需要的时候,也可到保险公司将红利领取方式变更为累积生息,办理手续也相当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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