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商业保险利放在前头这肯定是不争的事实,出于整个的运营成本支出也是需要资金来支持的,不想国家的社保是有专项资金进行支持的;
再者,从合同本身来讲,退保是投保人对合同的一种违约行为,扣除一定的费用也是合情理的;
第三,保险公司在客户投保以后是承担着随时会进行赔偿的合同义务的。客户可能说我没出险啊,凭什么扣我的钱?!但是问题在于您在没出险的情况下这样说,如果出险了,同时得到了高于所交保费的赔偿还会这样说吗?
实际生活中有过相关的一个例子,一位客户想退保,咨询后知道要扣除一定费用,当时很不满,也由于办理退保手续时没有带身份证件而没有办理,过了一周,他与家人外出在去停车场的途中遭抢劫,被歹徒用刀扎伤,整体费用花了3000多,因为伤情不是很严重,这时当他到保险公司理赔时,就再也没有提过退保的事情,私下问他,他说买的就是一种无形的服务。没错,这种隐形的服务也是有偿的,所以接受方要负担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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