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夫伪造离婚证,悄立遗嘱转移财产;女子莫名“被离婚”,原来是“小三”办了自己的身份证;丈夫伪造借据离婚时骤增60万元债务;婚后保证写了8条,离婚官司打了6年……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妇联权益部获悉,去年一年,广东省各级妇联处理的妇女权益受侵害案件中,离婚案件最多,而且在离婚过程中,可谓百态纷呈、怪事迭出。
七旬老汉伪造离婚证私立遗嘱
今年60多岁的英姨和70多岁的业伯于1985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业伯先后购买了单位的房改房一套、宅基地房屋一套。可是,自2003年开始,英姨吃惊地发现业伯与一个叫阿珠的女子同居了,业伯还堂而皇之地与阿珠拍了婚纱照。经过调查,英姨又发现,业伯居然先后伪造了两份不同的离婚证。就是这两份离婚证,差点让英姨被一无所有地扫地出门。
原来,业伯先凭一份伪造的离婚证到其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让户籍登记机关在他的户口簿“婚姻状况”登记改为“离婚”;之后,业伯又持另一份伪造的离婚证和户口簿,来到白云区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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