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你拿某一家公司终身寿险产品的价格和另一家公司定期寿险产品的价格作比较,就完全不能说明哪一家的产品更便宜的问题。
其次,保险产品价格的比较,一定要联系保险合同中具体的保障责任范围来比较。即使是同一类险种,比如都是综合疾病保险计划,甲公司的一款重疾保险计划责任为重疾和身故保障利益;乙公司的疾病保险计划则涵盖了重疾、疾病终末期、老年护理、全残、身故、各类意外身故残疾或烧伤、重大自然灾害额外保障等多种保险利益,两者之间显然不能简单地说,甲公司的产品比乙公司的产品便宜,因为大家的保障范围差异较大。
所以,在比较的时候,要选取同样的险种来比较;即便是同类险种,险种名称相同,也要仔细看看保障责任部分的内容是否相同。否则,比了也是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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