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了解的是,保险公司通常会规定,每次事故中,上述两部分的赔偿金之和不超过每次赔偿限额,而在整个保险期限内,累计的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的赔偿上限。
当然,产品责任保险并不等于将每次事故的全部风险一并承担,诸如产品本身的损失、产品退还回收的损失、对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责任等都不负责赔偿。
疏忽风险亦能规避
从产品责任保险的有关条款可以发现,它主要是对身体伤害及财产损坏所引发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而实际上,还有很多企业风险引起的是非身体伤害及财产所引发的经济损失。例如企业的制造疏忽责任、发货疏忽责任、印刷疏忽责任等等。
所谓制造疏忽责任,就比如企业在制造过程中,由于疏忽导致产品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再重新生产延误了交付期,进而导致利润损失。要是生产厂商误将货品发错地址,延误收件人收货,造成经济损失,就属于发货疏忽责任。而在产品上印刷字样出错、底色出错造成购货方经济损失,则是印刷疏忽责任。
这些风险是无法通过基本的产品责任保险来规避的,可行的风险转嫁方式是投保制造商疏忽责任保险。目前苏黎世保险在国内推出了此项业务。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