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
2016年贵州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文件
(黔人社厅发[2014]2号)
关于2016年贵州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对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
2、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月最低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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