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可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并且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国家干部、固定工、合同制一样终身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县已从2006年到2009年连续四年调整了养老金水平。从2006年的人均月养老金650元提高到现在的月养老金1063元,四年人均月增加103.25元,而已明确规定还要再连调两年。养老待遇多少与实际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基数大小有关。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和其他养老保险一样,最低年限为15年,但缴的时间年数越长就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