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在省内办理退休手续时,经审核需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不再提供上述文书。
5、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参保人员信息比对工作。对于已经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同时又参加养老保险并缴费的人员,应终止其现参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本人。
6、城镇企业成建制转移
参保单位成建制跨省转入、转出的,由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与相关省份协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事项,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7、《通知》实施后相关问题处理
本通知自2016年11月28日起执行,下发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已办理的,不再重新办理。省厅冀人社发[2015]15号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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